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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工商所开展食品用香精市场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12/14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流通环节食品用香精经营者进行市场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工商密电〔2010〕55号)的文件要求,贺州市工商局沙田工商所立即在辖区内对流通环节食品用香精经营者进行了市场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4人次,检查食品用香精经营者 28户,没有发现有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生产许可的食品用香精企业名单外的食品用香精销售,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刘广源 陈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