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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将罚100万元 |
文章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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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2月5日专电(记者向志强)针对近期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南宁市物价局日前召集企业召开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议,表示将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将处100万元罚款。 根据南宁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提供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停车保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最多。另外,部分商品价格波动引起市民普遍关注,如米粉、鲜奶、阳光早餐、罐装燃气涨价等。1月至10月,南宁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44.7万元,目前已实行经济制裁607.3万元。 针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南宁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恶性炒作,包括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减产虚假信息;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利用工作会、联谊会等形式召集同行合谋集体涨价等。 南宁市物价局告诫,企业定价必须依法进行,不能有串通、垄断、欺诈、囤积居奇等价格行为,不允许炒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