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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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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的群众在逢年过节或婚丧喜庆时,均有办宴席宴请亲朋的习俗。但因农村卫生条件较差和村民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由农村宴席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时可见报端。近日,记者走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虽然我市近几年没有发生此类重大事故,但不少农村宴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此,我市将出台《梅州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农村地区举办宴席的管理。
一个月内两起食品安全事件 据了解,我市农村宴席目前主要有请人包席和自办宴席两种形式。请人包席是指将较为大型的宴席承包给餐饮服务单位,由餐饮服务单位派出厨师、配套锅炉桌椅碗筷等,上门为村民服务。自办宴席的多为交通不便地区,或在5台以下的宴请。不管是请人包席还是自办宴席,村民注重的往往是菜肴的丰盛和口味,而对食品的卫生、安全等问题重视不够。 2008年8月23日,我市某村一村民在家设满月酒席,有18名参加宴席的亲友先后出现轻微呕吐、发烧、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后经当地政府迅速展开救治,18名群众的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同年9月20日晚,该村所在的同一镇再次发生一起疑似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25名参加完满月酒席的群众出现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经当地政府采取紧急措施,25名群众的病情都得到了及时的治疗。经卫生部门诊断,此次事件系食物不洁引起的。 农村宴席食品安全隐患不少 一个镇在一个月内发生两起因农村宴席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我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并要求有关部门对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出台管理办法。为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卫生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10多次专题调研。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杨冠群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在调研中发现,我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厨房等食品加工场所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农村举办宴席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陋就简,就地在农家院落内、猪舍鸡栏旁垒起灶头当临时厨房,卫生条件恶劣。如上述造成25名群众中毒的事件,就是因临时厨房选在鸡舍旁,使一道凉拌菜受到污染造成的。二是请来的厨师、帮厨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无法掌握,这些人员如果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则极有可能通过食物将疾病传播给宾客。三是原材料来源、采购渠道缺乏必要的监管。宴席所用的食品主原料、配料、调料及采购的成品种类繁多,采购或取用的原料在种养、生产加工、甚至运输储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可能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四是储藏不正确。宴席中的食物及原材料准备时间长,食物多,特别是已加工好的食物没有合适的冷藏保存设施,容易腐败变质或受污染。如提前做好的凉拌菜等冷盘如保存不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食用,或者没有用保鲜纸覆盖,极易招惹蝇虫,宾客食用后有可能引起腹泻。此外,不当食用野生菇类也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食用鱼生等,则有可能感染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 农村宴席将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历时两年,在开展了10多次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下,草拟了《梅州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6月提交市政府研究审议。 该《办法》提出,就餐人数50人及以上的农村宴席要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就餐人数50人至99人,100人至299人,300人以上的,分别由当地村(居)委、镇政府、县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办法》规定,农村宴席的食品加工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和其它污染源,要有有效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等的设施。《办法》还明确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办法》建议农村宴席举办者不要提供野生菇类、凉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求每餐、每样食品留足100克,分别放置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以备查。 杨冠群告诉记者,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不少村民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届时《办法》如在我市实施,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他提醒,《办法》在全市实施后,农村宴席的举办者如没有按照相关要求举办宴席,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宗强 余 远) 来源: 梅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