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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质期过了还在卖 象州两商家被处罚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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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新闻网讯(记者 莫岑) 食品卫生安全是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但是个别商家心存侥幸,向消费者出售过期食品,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给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近日,象州县工商部门就查获了一批过期桶装水和乳饮品等食品,并对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消费市场的安全。
近日,该县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食品安全时,发现县城朝南路一家铺面存在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发现,门店内摆卖的74桶某品牌桶装饮用水标称生产日期为2010 年3 月23 日,保质期40 天,检查时该批桶装水明显超过了保质期,但是商家仍以6 元/桶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桶装饮用水74 桶;罚款人民币2000 元。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一家超市发现了超过保质期的某品牌乳饮品,该品牌果蔬酸酸乳标称生产日期为2010 年1 月11 日、保质期6 个月,至查获时已超过保质期,但是该超市仍以2.8 元/盒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些乳饮品进行查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