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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做现卖”食品店可以办照了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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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王俊伟 “真的吗?我们在全省的几十家店都办不来证,郑州就有七八家。”一家饮品连锁企业的老板昨日听到能办营业执照的消息,连称“感谢”。其实,这是他早该得到的。 郑州市金水、管城、二七等各区的工商所昨日纷纷确认,他们可以为蛋糕店、馅饼屋等“现做现卖”食品店办营业执照了,而且不用再办任何前置许可手续。 但有些工商人员也表示:“政府让我们加强监管,先予发证,但如何监管这些店,达到什么标准才算合格呢?没有一个标准。” 喜讯 “终于可以办证了” “终于可以办证了。”不仅仅是蛋糕店、馅饼屋、奶茶店这些店老板如释重负,就连各工商所的所长也长舒了一口气。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9年6月1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前,蛋糕店、熟食店和饭店一样,都要到卫生监督所办理卫生许可证,然后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在新法实施后,开饭店的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可以到质监部门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既有食品生产,又有食品销售的蛋糕店等,没人管了,有些商户只能偷偷经营,成了“黑户”。 8月5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商场、超市和其他面向最终消费者加工销售食品的食品商户、单体蛋糕店、奶茶店、饼店、炒货店等,现场加工的食品仅限在本店销售,不提供现场就餐的食品商户,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但是,这个通知并没有明确工商部门如何监管,办理营业执照之前还要不要办理前置许可手续,以及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标准。 据介绍,该类商户既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因为新《食品安全法》已取消该证),也不需要办理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带着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就可直接去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 郑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信息显示,仅8月17日(本周二)一天时间,就有大约15家这类商户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中有烧饼店、奶茶店、蛋糕房、臭豆腐店等。 麻烦 如何监管 暂时没有具体标准 “店内有没有桌椅板凳,竟成了餐饮店身份的标志,也成了划分监管职责的依据。”采访中,不少工商人员和商户表示不理解。 “卖包子的、卖豆浆的、炸油条的、卖熟食的,你说说这些店的实质到底更接近于餐饮服务啊,还是更接近于单纯的食品流通?”昨日,一个基层工商所所长问记者。 因为,如果更接近于餐饮服务,那就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监管,如果算作单纯的食品流通,那就应该是工商部门监管。 “对于这些店,工商部门有这样的技术力量去管吗?去监管的时候用什么标准?” 一位卖热饮、冷饮的商户这样回答:“我觉得我们其实提供的就是餐饮服务,和小吃店没啥区别。” “然而现在,这些都让工商部门监管,理由是,这些店没有提供就餐的桌椅板凳。”一位工商人员说,“难道桌椅板凳是区别属不属于餐饮服务的本质?” 商户说:“还不如像以前那样,由卫生所管,很简单的事儿。” 工商人员之所以如此“纠结”,是因为有件事难住了他们。“没有监管标准啊,比如我们办营业执照前,是不是得去店里看看卫生状况?但是怎样才算合格?现在只能是从外在形象上看个大概。” 有工商人员猜测,目前郑州市工商局汇总这类商户的情况,很可能是要为下一步制定监管办法提供依据。 难题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今后是否又要办许可证? 但是,工商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标准吗?工商人员认为他们又遇到一个新的难题。 今年6月22日,河南省工商局下发了一个75号文件,要求“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管理办法之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工商部门内,这和上文提到的蛋糕房等现做现卖食品店还不是一个概念)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不需提供前置许可手续;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管理办法之后,按照具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然而根据郑州市政府8月5日下发的文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以食品加工为主,有异处销售食品行为的小作坊,如豆腐、豆腐皮等制品的生产加工制作点),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 显然,这两个文件是冲突的。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如果执行省工商局文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办理工商执照时,根本不用提交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而如果要执行郑州市的文件,则这两种商户必须得先提交许可证,才能办营业执照。 业内人士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关于小作坊和小摊贩的管理,授权地方人大来立法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一年零两个月了,我省的相关规定至今还没有出来,这很麻烦。不少基层工商人员、商户和法律人士均呼吁,希望我省的该项法规尽快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