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餐饮服务监管效能 开创武汉食品安全局面——访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彬
继承与发展结合 创新和提升并行
武汉地处华中九省通衢地利之便,南来北往商贾云集,素有“不出武汉城,尝遍天下菜”的美誉。武汉市的餐饮业发达,餐饮服务单位约有5万家,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可谓是城市管理的重头戏。 2009年,这副重担落到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肩膀上。作为承担着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部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都会最终体现到餐饮服务环节上来。因此,监管好餐饮服务环节,就是为老百姓把好“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程保障的最后一道关口。 今年以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秉承“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创新和提升相统一”的原则,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为主线,努力构建一个权责一致、分工合理、高效运转的监管体系,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近日,本报记者就武汉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访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彬。
本报记者胡毅 发自湖北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 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主管食品安全的罗彬副局长开门见山地谈到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改革,拉开了采访的序幕。 罗彬副局长谈到,2009年7月30日,武汉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体制改革。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列为武汉市政府组成部门。从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两大职责:一是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监管;二是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独立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食品安全监管施行由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进行分段监管。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的“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四个尽快的要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3月初完成了全市13个区的食品监督机构的组建工作。 罗彬副局长告诉记者,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成立之初,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属地管理,效率优先和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的原则和“体现监督管理的层级关系,避免重复监管,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率”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市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权限划分暂行规定》,着手对市区两级食品监督机构,在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监督抽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监督执法信息与重大实行的报告等各项事务中的权限和职责做出了明确的界定。2010年下半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改革进程将推进到基层,将加快城乡接合部、街道和远城区的餐饮监管体制建设,建立功能完善、资源整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督网。采取以区为主、先行先试的方法,探索组建街(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将原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的职能和各街道、乡镇的卫生服务中心合并。
八大体系全面保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谈到完善食品监管体系,罗彬副局长谈到,监管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安全信息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考核评价信用体系、法规制度体系和人才战略体系共八大体系全面支撑起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守本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这三句话涵盖了武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基础。此外,武汉还将继续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 罗彬副局长表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立是本年的工作重点,建立以餐饮单位公示制度为重点的可追溯系统,在武汉市汉阳区进行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地图试点,力争全市餐饮单位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强化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督促全区完成有证小型餐饮单位“公示栏”设置工作,引导消费者自觉到有证餐饮单位就餐。充分运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和推动餐饮业主规范自律、诚信经营,促进武汉市小型餐饮单位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考核评价信用体系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对各区餐饮业、学校和工地食堂、各食品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通过ABCD四级量化分级管理、风险评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使有限的卫生监督资源更加合理分配。以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和推动江汉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根据国家标准和省局要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力争每个区建立一条餐饮安全示范街、5家大中型餐饮示范店、10家小型餐饮(早餐)示范店、8-10家餐饮安全示范集体食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总结积累餐饮安全监管和示范店、示范街配置工作经验,由点到线到面逐步铺开,以阶段性成果带动畅销管理机制建立,积极探索科学监管模式。 记者了解到,今年下半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建立实时联动、部门互通、快速反应的食品安全信息网。探索建立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中心,发挥四大功能作用。一是以市食安办为核心,与四大批发市场、20家集贸市场和13家超市的视频安全快速检测站、6家检验检测机构联动,实现重点环节实时监控;二是采集市区两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抽检数据,及时分析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三是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开通举报投诉的快速通道,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罗彬副局长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已出台和即将出台一系列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制定29项餐饮规范执行制度,并有57条管理细则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各区分局承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分步骤进行。首先各区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专题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对新出台的餐饮服务环节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其次,规范审批流程。明确餐饮许可工作环节,即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科室现场核查,主要领导签发,最后窗口发证。然后,预备建立街(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把办证下派,方便武汉市民。从今年年初到6月25日,全市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2033件,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8990家,受理举报投诉751件、办结739件。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今年2月份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领导班子,建立专家库,设立应急处预案,保证第一时间人、才、物的供应保障,初步建立应急处置体系。此举立竿见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某媒体报道的“地沟油”事件,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主动咨询相关教授核实媒体报道失实情况,并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公布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征集线索,给予举报人1000-10000元奖励。截至目前,全市共接到疑似“地沟油”问题举报180起,经拉网式巡回排查和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均未发现餐饮单位存放和使用“地沟油”的直接证据。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已专题报告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今年第三季度,武汉市各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消费环节食物中毒应急演练,以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为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打下牢固基础。 关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验检测体系,罗彬副局长表示,该体系主要涵盖四家单位——疾病控制中心、市农产品检验中心、质检检测中心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另外,武汉的检验检测体系也依托广大的高校背景和大企业的检验机构。今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的工作安排,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了集体配餐食品安全规范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规范的查新、样品检测和规范的起草工作,下一步将召开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今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百姓关注的热点,组织开展对食品、餐饮具抽检工作,力争完成年初制定的全年完成餐饮具抽检样品5000件、食品及食品原料样品3000件的工作任务。根据监管监测结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分析,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同时,配备现场快速监测设备,改善现场监测手段,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围绕“四主线两中心” 切实提升监管水平
谈到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罗彬副局长表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一周年,也是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责的第一年,更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攻坚之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努力开创新格局,围绕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时段、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以“江城食安行动 勇开餐饮服务新局面”为题,开展了江城“食安”系列行动。 记者了解到,在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成立之初,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着手制定并印发了《2010年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做好市人大对我市餐饮监管调研工作方案》和《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2010年工作重点,即围绕人大调研和文明城市创建这两条主线,以学校食堂、小餐饮为监管重点,以推行公示制和落实餐饮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店为抓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监管队伍组建完成后,市区两级食品化妆品监督所330名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了“江城食安一号”——团年饭、“江城食安二号”——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于2010年6月1日启动“江城食安三号”——小型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来,截至6月25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8990家;受理投诉举报186起,处理115起,立案查处40起。通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1148家学校食堂、1586家学校周边食品商店和822家周边食品餐饮摊点建立了一户一档案资料。通过整治无证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城乡接合部、院校周边食品市场、小型食品加工作坊以及与食品生产有关的化工原料市场共处理问题86起,立案查处29起。此外,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彻底清查销毁2008年问题奶粉,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了日报告制度。 据罗彬副局长介绍,“节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穿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年工作。从六届农运会、小龙虾节、春节、端午、清明、高考、中考、渡江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均调派专门队伍负责食品安全保障。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去年12月底至今年2月, 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个月的“祥和安全团年饭”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确保了元旦和春节餐饮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在“两节”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事故,也未发生一件因投诉未得到处理而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在活动期间,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通过动员、座谈、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强调餐饮服务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共有646家餐饮企业签订了“祥和安全团年饭”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店门和店堂显眼处公示,公开向社会承诺,守法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大了对承办年夜饭和婚宴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供应年夜饭外卖套餐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及商业街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的监管、巡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督促其整改。全市签订“祥和安全团年饭”承诺书的餐饮企业中,索证索票、食品采购台账、餐具消毒、凉菜专间等达标率为100%,成品菜肴样品留样达标率95%以上。远城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还开展了对农村地区节日期间的家庭集体聚餐和喜庆宴席的食品安全指导式监管,确保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在节日期间实行食品安全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保证每一件投诉、举报均在当天得到妥善处理,消费者反馈满意度达100%。 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罗彬副局长表示,为加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让在校学生吃得放心,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江城食安二号行动”——“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行动从3月持续到6月,为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精心部署,抽调专人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动员会,制定《武汉市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活动分宣传落实、自纠自查、执法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江城食安二号行动”开展以来,市、区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召开了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环境,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与此同时,各区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分别举办了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及食堂管理员的培训班,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使培训人员尽快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监督人员还深入辖区各学校进行宣传、指导,发放自编的各种宣传资料,督促学校通过校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3月份以来,通过宣传落实、自纠自查、执法整改,武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初见成效。全市已有1662所学校基本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法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普遍建立了学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各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和员工卫生知识的培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大多数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狠抓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许多学校增加了食堂设施设备,保障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和饮食用具的安全;建立了全市各校食品安全的电子档案,为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提供保障。 另外,还对校园周边1356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引导校园周边无证摊点进店经营,净化校园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目前这些食品经营单位秩序不断规范,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春季开学以来,武汉市学校食堂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为下阶段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记者了解到,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制定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行动方案》,今年4月和6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15个区开展2次模拟抽样检查,抽查小型餐饮服务单位290户。针对两次模拟检查中暴露出来的“小餐饮持许可证率不高、有证单位的两证率不高、从业人员持健康证率不高”等初步掌握的食品安全现状和主要问题,从6月1日起启动以“江城食安三号行动”命名的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为重点,积极建立餐饮消费环节基础信息库,为着手建立本年度餐饮消费环节白皮书做准备。各区设置小型餐饮单位信息公示栏,指导市民安全用餐。至7月15日,全市共制作小型餐饮单位信息公示栏3050个,已挂上1114个,还有3300个公示栏正在制作中。目前,三号行动整治小餐饮正在进行。 罗彬副局长最后说,餐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政府、企业的努力,也希望通过宣传渠道,提高百姓安全意识,使百姓能理性消费,并能检举揭发藏在深巷远乡的不法小作坊,提升全民食品安全大环境。 2010年以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依法行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罗彬副局长满怀信心地说:“下半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统一行动,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升能力’为主线,紧紧围绕迎接人大调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文明城市创建这两个中心,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注重监管实效,排除安全隐患,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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