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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乐福深陷“错价门” 店方回应属工作失误
文章来源:云南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0/7/24  

  “在商品销售货架上,一双拖鞋的标价明明是3.9元,而到消费者付款时,价格却变成了5.9元,这是明显的价格欺诈。”经常到昆明家乐福购物的昆明市民陈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作为超市巨头的昆明家乐福真的存在价格欺诈的现象吗?本报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经常出现价格错误”

  “很多次来家乐福买东西都出现价格有问题的情况,一双拖鞋的标价明明是3.9元,而到付款时却变成了5.9元。因为差价也不多,想着就算了。”陈女士说,“但是今天真的是太气愤了。”7月4日上午10时,市民陈女士来到昆明市家乐福云纺店购买商品,看重了一件全棉女短袖印花睡衣,在货架顶端有一个大的牌子上写着9.9元,看到如此优惠的价格,陈女士毫不犹豫地将睡衣放到购物篮里。可结账时,陈女士意外的发现在购物小票上,这件睡衣的价格变成了19.9元,她立即向商场的工作人员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说可以带着陈女士去查证标签,如果价格有误可以退还差价。结果到柜台一看,这款睡衣的标签不知去向,询问负责此柜台的工作人员,他告诉陈女士:“你看到的在货架顶端的9.9元是此柜台所有商品的最低价,并不是这件睡衣的价格,而这件商品确实是19.9元,至于标签为什么不见了我也不知道。现在刚刚开门营业,大家都很忙,没时间来检查哪里没有标签,如果你认为我说的不合理,你可以去服务台把货退了。”

  “我今天买了7件商品,有4件出了问题,两件价格出错需要到服务台退差价,两件没有标价需要退货。”陈女士说,“我花时间购物却因为超市的原因没有买到,浪费我的时间,真是太气愤了。”

  两个星期后,陈女士再次来到家乐福,看见上次没买上的睡衣还有货,决定这次买了,结果又一个意外发生了。当陈女士采购好商品去收银台付完款后,却发现在购物小票上,这件印花睡衣竟被刷了两次,相当于多付了一份钱,陈女士无奈地去找工作人员,得到的回答是,只能从货架上再拿一件相同的睡衣给陈女士去退多付的那份钱。陈女士拿着多出来的睡衣来到退货窗口要求退钱,服务员却告诉陈女士,超市现在无法退现金给她,因为陈女士是用银行卡消费付款的,必须要等20天后,钱才能退到她的账号上。陈女士说:“为了买件睡衣,两次来都遭遇不快,家乐福这样的大超市,工作人员屡屡犯错,真是难以置信。”

  调查发现,在家乐福超市,上午10时左右,正是老年人买菜、买日用品的高峰期,但是货架上好多商品的销售价格标签却还没有贴出。当向工作人员咨询价格时,得到的答复是:“我也不知道具体的销售价格,你可以去销售柜台的电脑上查询一下。”“难道付款之后才能知道自己买的商品是多少钱吗?”

  经常到家乐福购物的马先生说:“买打折商品的时候尤其要注意看标签上的打折期限,我有好几次购买打折商品,付款时收银员说期限已经到了,打折价格已经不再使用,必须用新价格付款。”调查发现,马先生所说的打折商品的标签和正常价格销售的商品的标签是不一样的,前者为黄色,在标签上显示有一个促销期限,比如:促销日期:05/06/2010-18/06/2010,是用非常小的字体标出,不仔细看很难注意到这个日期。而超市内有很多商品已经过了促销期限但还没有更换标签,有的甚至是6月份的促销产品,到了7月份,标签依然还没有被更换。

  采访中,很多市民对家乐福的促销方式提出质疑,“具体商品上不贴价标,明显之处挂个低价的大牌子,促销日期故意写得很小,这到底是促销手段还是价格欺诈?”

  “属于工作失误”

  就消费者对昆明家乐福超市的投诉问题,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公共事务发展部经理接受了采访。

  对商品标价和销售价格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她解释道:“顾客看到的商品标价,跟最后付款时的价格不一样,可能是因为顾客看错了,或者工作人员因为疏忽把标签弄掉了,并且没有及时补上,给顾客造成误导。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是很少的。”

  而顾客用银行卡消费后退货为什么20天之后才能拿到钱?她说:“在顾客付款刷卡之后,钱直接到了银行的账户上,出现需要退款情况时,家乐福会将顾客的账号报告给银行,等银行和家乐福对账后,才能把钱退到顾客的账户上,一般需要15-20天。”

  另外,该经理对陈女士购买一件商品被刷两次,付了双倍价格感到抱歉,她说:“由于收银台上刷价的机器敏感度比较高,再加上有可能收银员业务素质不是很高,才出现这种误会。”

  “商场销售价格应该真实”

  针对市民提出的家乐福涉嫌价格欺诈的说法,昆明市价格监督监察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价格是否合理具体要看实际结算的价格是否高于价格标签上的价,高了就不合理了。虽然并不是每件商品上都需要贴标签,但至少同类的商品都应该贴有标签,注明价格是多少。”

  昆明的王律师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家乐福超市是以什么价格明示消费者的,消费者就可以以此价格购买,没有及时更换价格标签造成的价格误差是超市的责任。”

  “如果是因为超市没有在商品上贴有价格标签,引起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质疑,那么这个误会完全是超市造成的,超市应该无条件给顾客退货退款,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其他损失由超市负责。”王律师补充道,“消费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不要因为商品标价和付款的价格差价比较小,就认为无所谓。遇到类似的价格欺诈首先可以与超市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