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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
文章来源:安徽药监 更新时间:20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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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成果,日前,池州市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在销售使用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线索进行梳理,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对在检查中发现以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