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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深化食品药品整治 营造跨越式发展好环境
文章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0/7/1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自治区局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增强其创新监管、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配合相关部门执行好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近期,该局正在针对自治区、地州监管机构新的事权划分,研究将药品零售(含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等审批事项通过政府授权的方式下放至各地州市。

  自治区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行政执法廉政承诺和关键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在对2009年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民族药监管、医疗机构用药监管等地方性立法进度。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及不当行政行为。

  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自治区局不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和清理换证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严厉查处涉药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大案要案查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生物制药、民族药、保健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的研究,加快提升民族药材质量标准,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GAP认证,加快生物制药检验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在较大的地州各培育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药品流通企业,培育3~4家能有效覆盖全区、配送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与此同时,自治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