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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6/13 20: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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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就成品油经营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遵照执行“八条禁令”
(一)禁止销售质量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
(二)禁止对公示的成品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等信息作虚假标注;
(三)禁止破坏、改装计量器具及利用加油机计量模块实施计量作弊、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禁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
(五)禁止仿冒或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六)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禁止发布违法广告及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诚信合法经营,凡违反上述规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成品油企业,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立即整改。拒不改正,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
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现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全国12315 平台)、微信公众号(陕西市场监管——走进市监——12315投诉举报栏目)、12315热线电话(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 陈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