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又发布了针对日本食品放射性相关证明文件审核的警示通报,要求各进口企业(包括跨境电商)避免从被我国禁止的10个日本都县(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进口食品,日本食品进境申报时,进口商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放射性检测合格证明等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