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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存在食盐加碘过量问题 或推两种浓度碘盐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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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广东目前并不存在食盐加碘过量问题,不过由于沿海地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碘的需求量有所降低,广东今年或将在山区和沿海地区实行两种不同浓度的加碘盐。据悉,目前该方案已经在专家论证阶段。
现状:去年甲状腺患病率为零 广东省防治碘缺乏病专家、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室副主任医师钟文介绍,1995年广东省实行全民补碘前,全省有12个市58个县(市、区)534个乡镇被列为地甲病区,主要分布在粤北、粤东、粤西山区和丘陵地带。全省平均患病率达10%,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普遍超过30%。 1995年和1996年,省卫生部门在我省沿海地区所做的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虽然这些地区不属于碘缺乏病的重病区,只是属于轻度缺碘地区,但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普遍超过10%,远高于国家控制的5%以下的标准。 经过15年来实行食盐专营和普及碘盐供应,去年我省甲状腺患病率已经下降到零,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下降到3%以下。 专家:广东不存在加碘过量 对前段时间有关“加碘过量”“碘盐致病”的说法,钟文表示,卫生部门每年都进行全国性的盐碘监测,及时评估各地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盐碘中位数等监测结果,严格确定或调整盐碘浓度。同时,每隔2~3年,开展一次全国性的碘营养水平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普查,动态掌握国民碘营养水平和碘缺乏病病情的变化。 钟文介绍,1995年以来,国家卫生部门根据监测结果多次调整盐碘浓度,广东先后调整了3次。“至于卫生部今年要下调盐碘浓度,是根据监测结果早有计划安排的,并不是某些媒体报道后才临时决定的。” 钟文表示,近年来广东的国民碘营养状况一直处于100微克/升~200微克/升的适宜水平,2005年是180微克/升,2007年是140微克/升,2009年是150微克/升。“广东不存在加碘过量的问题。” 钟文说,“有些人得了甲亢,吃了碘盐可能导致病情加重,但食用碘盐不是产生甲亢的原因。”为方便不宜食用碘盐的人群选购食盐,广东在全省城乡设立了800多个无碘食盐销售点,满足了这类人群对无碘食盐的需求。 调整:沿海碘盐浓度或降1/3 本报记者从广东省盐业公司获悉,由于广东的水和土壤含碘量低,广东缺碘的外环境很难改变,目前全省54个山区县仍重度或中度缺碘,珠三角9市仍中轻度缺碘,湛江、汕头、潮州等沿海地区轻度缺碘。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沿海地区人们对海鲜的摄入量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让沿海地区居民能够吃上更加适宜的碘盐,广东省今年或将实行销售两种浓度的碘盐。即在山区维持目前30mg/kg的加碘标准,而在沿海销售的食盐将实行20mg/kg的加碘标准,下降了三分之一。 不过盐业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这个方案仍在专家论证中。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怎么能让两种盐的销售更好地分开,比如在茂名,既有重度缺碘的山区,又有轻度缺碘的沿海,如果低加碘的食盐销售给了山区,可能将影响山区人们的用盐健康。因此,盐业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办法来更好地监管销售渠道。 食用碘盐注意事项 陶瓷器皿保存 市售碘盐一般是装在塑料袋中。碘在塑料袋中丢失较快,因此,碘盐购回后要及时将其放入玻璃或陶瓷器皿中,并盖严实。 宜买新鲜碘盐 一般是吃一点买一点,不要一次购买过多的碘盐,否则长期存放在塑料袋中会大量丢失碘成分。生产日期和保存时间较长的正规碘盐也宜慎购,最好购买近期生产的碘盐。 尽量后加盐 实验表明,碘遇热后易丢失,且加热时间越长损失的成分越多。所以在烧菜时要尽量后加盐,不要将碘盐放在热油中同菜一起煎炸。 忌服含汞药物 服用某些药物时要忌吃碘盐,比如服用含汞类的药物如朱砂。因为汞与碘结合会生成碘化汞,不仅具有毒性,而且具有腐蚀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