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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努力打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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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系着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清原县把此项工作列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身心地投入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监管不留死角。清原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1839户。其中食品零售业户1798户;食品批发业户41户。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铺开,不留死角,清原县明确规定,工商局局长检查到户率要达到全县食品经营户总户数的20%;分管副局长检查到户率达到30%;分管科室负责人到户率达到40%;各所所长检查到户率必须达到本辖区食品经营户数的100%。管理员每月每户巡查频次必须达到3次。清原县不定期组成督查小组对各所工作进行督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抓源头,创新监管手段,实现长效监管。清原县工商局是全市工商系统首创并推行集中登记备案制的县局,在工作过程中,与广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流动送货车业主、及食品零售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反复的论证,形成了共同的约定,实施“索证、索票集中登记备案”。凡是在清原县境内从事食品批发的单位,必须到工商机关进行备案,使用由清原县工商局统一监制的售货凭证。凡是不遵守共同约定的制度要求,广大经销商将自觉给予抵制。集中登记备案制的推行,有效地控制食品源头,从根本上解决了食品零售业户进货渠道乱,食品质量差,无票可查的状况。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检查,以点带面,收效显著。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清原县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科所联动,以行政执法促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截止日前,已检查食品业户1000余户,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13户业户进行了立案处理,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2870公斤。 春节将至,近日,清原县又对粮油市场进行了检查,对10个批次的面粉进行抽样检测。同时,以清查2008年问题乳粉为主全面开展节日市场整顿,确保全县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欢度传统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