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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供应检测不合格 商家将被集市除名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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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保证两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即日起我市工商部门将开展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必须品进行集中整治,6类食品安全违法将按上限处罚,一批保障市民消费安全的新规定将开始执行。 “食品安全是与市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头等大事。谁敢乱劈柴就相当于触碰了高压线。”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林介绍称,即日起,严厉打击“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全市工商系统将突击检查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量最大的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管执法、食品质量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 将对食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行为、不正当竞争这六类行为进行严查,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 此外,工商部门 在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将对消费者实施更有保障的措施。保证市民能够放心消费。这些措施包括-全市所有食品经营者都要建立“五项制度”。即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应急处置制度、消费纠纷解决制度、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以保证食品安全。其中,超市、农贸市场必须保证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并保存商品的检验报告、原始发票、单据及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并定期对市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抽检。场内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在一个月内三次被抽检或检验不达标的,超市、农贸市场开办者有权将其逐出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