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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查餐饮企业食品安全 确保节日饮食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8  

 1月15日,精河县大河沿子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一家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春节临近,该工商所对辖区的商场及超市的酒水、饮料等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市民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天山网讯(记者热娜·乌布力 阿扎提·艾合米迪摄影报道)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从1月12日起,开始对乌鲁木齐市24家大中型商超、市场及36家餐饮企业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家乐福(大巴扎)店、天百超市等商超的牛羊肉、家禽等食品进货渠道规范。阿勒泰路、建国路、东风路、南昌路等路段的八成火锅店销售的肉品无随货凭证及肉品产地无报备。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负责人说,乌鲁木齐市的外地肉品经营企业必须要在商务局报备《外地肉品流通随货凭证》,实行肉品“身份证”制,以保证肉品消费安全。消费者就餐时,怀疑或者发现肉质有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2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