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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食品生产经营者私倒餐厨垃圾最高罚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7  

《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分开收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或自行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理、未建立收运处置台账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

  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难”,用作饲料喂猪、提炼“泔脚油”等屡禁不止。苏州市容市政和法制办等部门经过1年多的调研,制定了该《办法》。(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