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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多项餐饮“安监”举措 力促食品安全法平稳过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5  

 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2009年,北京市卫生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以确保首都人民群众餐饮安全为目标,以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为重点,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重点开展四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首都餐饮“安保”成效显著

  北京市卫生局以“统一指挥、科学监管、属地负责、主体落实”为原则,系统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入夏以来,以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区、使馆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景点、重点大街和60周年大庆活动周边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郊区民俗旅游、中小型餐馆、夏季餐饮夜市大排档、无证照餐饮为重点场所,有针对性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7679人次,10817车次,检查单位51804户次,其中餐馆40904户次、学校食堂3299户、工地食堂2462户、民俗旅游户3152户、夜市排档1237户、无证餐馆750户。对2521户进行了责令整改,对110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罚款49户,罚款金额为22万元;没收违法物品的有24户,没收违法物品价值3万元,取缔无证照餐馆750户。 

  二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卫生部和北京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卫生局在餐饮消费环节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5801人次,8176车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47244户次,对7家使用了过期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共进行行政处罚7户,罚款18900元。 

  三是开展学生食堂和学生营养餐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学生饮食安全始终是卫生监督重点,2010年北京市卫生局与市教委联合开展了春季学生食堂和学生营养餐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780人次,监督车辆1289车次,监督检查3470户次,其中检查学校食堂和使用学生营养餐的学校3354户次,检查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116户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警告31户、取缔8户、停业2户、罚款60户,罚款15万元。 

  四是开展工地食堂专项监督检查。工地食堂是餐饮服务监管的薄弱环节,北京市卫生局与市住建委密切配合,强化工地食堂监管,5月份对工地食堂开展专项检查。为确保轨道交通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7月份市卫生局与住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卫生部门、建设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责任,确定了各单位的负责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市轨道交通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将有关情况抄送建设部门、业主单位并开展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多项举措确保《食品安全法》平稳过渡

  自从《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卫生局积极做好《食品卫生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工作。 

  第一批餐饮服务许可6月顺利发放

  《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根据国家食药局通知要求,市卫生局及时修改了原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许可项目等内容,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施行之日起,在餐饮业停止发放卫生许可证,6月10日对16家餐饮服务单位公开发放了第一批餐饮服务许可证,实现了卫生许可证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及时平稳过渡。 

  凸显餐饮企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北京市卫生局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注重强化餐饮经营单位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措施的落实。

  《食品安全法》鼓励食品连锁经营,北京市卫生局起草了《北京市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应具备的自身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卫生等级、巡查记录、统一采购及鼓励政策等内容。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突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为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7月份,北京市卫生局与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卫生部门、建设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责任,确定了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不断完善餐饮安全监管机制

  为规范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经营行为,市卫生局起草了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规范,作为地方标准将由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部门在近期公布实施。 

  下一步,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和措施,印发并宣贯《北京市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卫生规范》,以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解决行政处罚中的难点问题,增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行性,继续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执行《食品安全法》

  为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市卫生局举办了全市《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汪建荣副司长在培训班上就《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基本监管制度及主要特点作了详细讲解,并对实施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在集中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各区县卫生部门陆续开展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讨论200余次,实现了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为执行好《食品安全法》打下坚实基础。

  宣传工作广泛覆盖,大力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为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餐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各区县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在北京晚报、搜狐网、北京卫生监督网上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全国各地共7万人参与了此项活动,网络页面点击率达到45万人次。

  二是在全市60辆公交车身、30个候车亭、100个社区设置了公益宣传广告。

  三是在电视台、电台制作了32期《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节目。

  四是开展了2009年我最喜爱的A级餐厅评选活动,收到投票2360万户次,邀请百余名参与投票的社会公众,组织了42场餐饮消费者A级餐厅体验活动。

  五是组织召开全市100家餐饮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法》承诺大会。

  六是在卫生监督网开辟“食品安全法专题”,宣传《食品安全法》,接受投诉、举报。

  七是向工地食堂发放1万张预防扁豆中毒张贴画,向餐饮单位发放5万张预防食物中毒十大要点张贴画。

  八是组织编写了《餐馆正确认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手册》一书,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发行,免费向全市5万户餐饮单位发放10万册,以保证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厨师长都能正确了解和熟悉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食品添加剂基本卫生知识,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通过宣传,使《食品安全法》深入社区、街道、院校、厂矿、工地和家庭,并实现餐饮企业和消费者的互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餐饮食品安全、合力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了《食品安全法》在我市餐饮企业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