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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建议立法管理流动摊担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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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 我省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0万多户,但截至去年底,持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只有74780户,不少小粉馆、小面馆、小烧烤店都是无证经营,安全隐患比较明显,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汇报,多个部门建议立法管理小作坊、小摊贩。 小作坊、小摊贩历来是食品监管的难点。昨日,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时,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都建议,应该尽快出台餐饮服务流动摊担的管理办法。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小作坊、流动摊贩的监管,由地方进行立法明确,但在我省,这项工作目前还没有启动。他建议,尽快出台《湖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请求尽快制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监管办法。”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他建议,我省可以对中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集贸市场和农村的食品摊贩,分类明确许可要求,并明确各部门联合监管的责任。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包括《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换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安全检查细则》《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管理质量公示管理办法》《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餐饮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该局将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分级,划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餐馆,快餐店,茶餐厅等。另外,该局还将以现有的湖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为基础,筹备建立湖南省餐饮服务信息网。记者周华平 实习生尹依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