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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布广告遭“通缉” 三种保健品被“逐”出绍兴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14  

从7月16日起,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和博众牌安睡美胶囊这三种产品被处以在绍兴市范围内(其中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为浙江省范围内)禁止销售的处罚,理由是上述保健品的广告宣传存在着严重违法行为。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将这个处罚决定下发到各县(市)药监部门,如果市民在7月16日以后发现上述保健品仍有卖,可以向药监部门96311进行投诉举报。

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我市工商部门和药监部门联合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整治,坚决遏制和严厉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如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并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而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发布的广告,宣传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并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存在的主要违法事实有宣传治疗作用、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等。

上述三个产品广告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省药监局研究决定,自7月16日起,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在浙江省范围内、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和博众牌安睡美胶囊两种产品在浙江省绍兴市范围内暂停销售。同时责令三家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并在药监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市药监局有关人员表示,对保健食品违反广告的查处并不代表该保健食品本身有质量问题,但如果违法发布广告,同样也要遭到查处。药监部门表示,他们将继续对保健品广告进行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