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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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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法律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山西省有关部门、学校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今天举办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知识。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还深入商场企业检查食品卫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使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功效,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等新的规定落实情况。 山西省卫生厅厅长高国顺:我们要整合食品监管的资源,加强食品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技术支撑体系方面的建设,来提高我们监管的能力。 山西省忻州、晋中、临汾、运城、阳泉、吕梁等市也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