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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状告可口可乐未标明少儿不宜 中消协表示关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2/8  

 打假英雄王海来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在中国生产的可口可乐未标注咖啡因含量和危害为由,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在中国厂家告上法庭。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准备择日开庭。

  王海2月6日表示,状告可口可乐是因为发现其在中国生产销售时未注明咖啡因的含量和危害,尤其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可口可乐在欧美市场销售都是标注了咖啡因含量的,并且不对12岁以下小孩做广告宣传,在中小学实施禁售。”他表示状告可口可乐就是为了让其加注“少儿不宜”,让中国消费者知道其对儿童的害处,以保护中国孩子的健康。

  “新问题,需要再看一看”,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2月8日对王海起诉可口可乐一事表示了关切。他表示会关注此事,以确认可口可乐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规范。

  据查证,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发布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里对添加咖啡因的饮料,明确要求除须标注咖啡因含量外,还应标注“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