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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0/30 23:52:03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4类食品264批次样品,其中,7批次样品抽检项目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4批次饮料不合格

南宁市江河矿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新源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康乐园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2,规格18.6升/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CFU/250mL;(2)1CFU/250mL;(3)0CFU/250mL;(4)0CFU/250mL;(5)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

南宁市江河矿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见力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0,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24CFU/250mL;(2)84CFU/250mL;(3)1CFU/250mL;(4)0CFU/250mL;(5)5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

南宁市水中花饮用水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南宁市益千家饮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千家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6,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CFU/250mL;(2)0CFU/250mL;(3)23CFU/250mL;(4)0CFU/250mL;(5)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

南宁市壮郎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壮乡山水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棠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8,规格18.6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CFU/250mL;(2)0CFU/250mL;(3)0CFU/250mL;(4)174CFU/250mL;(5)249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

以上产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宁长堽西路分店销售的无标示生产单位的“西芹”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0),毒死蜱检出值为0.18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5mg/kg)2.6倍。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西南宁梦之岛水晶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无标示生产单位的“生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7),铅(以Pb计)检出值为0.18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1mg/kg)0.8倍;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1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1mg/kg)1.1倍。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梁贵杰(麻村综合商场)销售的无标示生产单位的“菠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06),氟虫腈检出值为0.14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2mg/kg)6倍。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附件: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知多D

氟虫腈和毒死蜱均为杀虫剂。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蜜蜂、甲壳类水生生物毒性较大,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农业部规定,自 2009年 10 月 1 日起,除卫生用杀虫剂、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菠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量为 0.02mg/kg。

毒死蜱则属于中低毒、有机磷类农药,主要用于粮食、果树、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杀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芹菜中毒死2蜱的最大残留量为 0.0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