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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推行 散装裸露食品质量信息“公示牌”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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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市场上散装、裸露食品缺乏规范制度,食品安全存在隐患这一现象,近日,沧州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中试行“食品公示牌”制度,在促进经营者自律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沧州市工商系统已制发了3万余个“食品公示牌”,主要用于熟肉制品、糕点、油炸、膨化食品、豆制品、酱菜等散装、裸装、自己加工、无包装、大包装改小包装的食品,其上面注明食品名称、产地、主要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销售商、联系电话以及工商部门12315举报电话。 “食品公示牌”推出后,起到了促进经营者自律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的作用。对于快过期食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通过公示牌一目了然,经营者可以做到及时下架、退货,消费者购买时也可以心中有数。同时,也便于工商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了解进货渠道,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过期食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可以追溯来源。(通讯员孙燕、陈霞 记者马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