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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食药监局公布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文章来源: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9/19 11:11:13  

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79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1、扶绥县新宁生猛海鲜店销售的“车螺”、“花甲螺”氯霉素检出值为1.53μg/kg、181.11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2、龙州县龙州镇综合商场青菜市场陈海冰销售的“生姜”铅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超过0.1mg/kg。

3、龙州县龙嘉经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嘉百货超市销售的“西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值为不超过0.05mg/kg。

4、宁明县城中镇农贸市场海鲜行24号摊黄春伟销售的“花甲螺”氯霉素检出值为32.29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宁明县新宁超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榕峰店销售的“生姜”铅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值为不超过0.1mg/kg。

6、凭祥市银兴菜市场2号鱼摊(沈虾仔)销售的“花甲螺”、“车螺”氯霉素检出值为22.68μg/kg、1.8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凭祥市银兴菜市场甘美城海鲜摊销售的“花甲螺”氯霉素检出值为91.7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凭祥市银兴菜市场甘美城海鲜摊销售的“指甲螺(蛏子)氯霉素检出值为1.4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银兴菜市场C-1号何小金销售的“泥鳅”)氯霉素检出值为1.4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以上样品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1批次饮料不合格

大新县锦绣百龙山泉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新县锦绣百龙山泉有限公司”2017-8-14生产的18L/桶“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