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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这7批次食品不合格,多批次馒头检出甜味剂
文章来源:江西省食药监局  更新时间:2017/9/5 11:30:35  

 据江西省食药监局消息,通报了7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馒头检出甜味剂,包括1批次宜春中学第二食堂也在通报之列。

  不合格产品中,有5批次是2016年抽检的,包括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馒头。另外1批次炒货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为2017年抽检的。

  公告显示,3批次馒头检出甜味剂,分别为: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余氏小吃店销售的黑米馒头、荞麦馒头,糖精钠检出值分别为 0.10g/kg、0.09g/kg;宜春中学第二食堂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1g/kg。

  据了解,检出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还有2批次炒货食品不合格,分别为:江西果易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剥巴旦木(生产日期/批号:2016-10-15,为2016年抽检),大肠菌群超标;上饶市昌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笋豆(生产日期/批号:2017-1-8),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另外还有1批次糕点、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分别为:南昌市通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片蛋糕(鲜奶味)(生产日期/批号:2016-4-7,为2016年抽检),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89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江西千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秋五味姜(生产日期/批号:2017-2-1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7 g/kg,标准规定为≤0.5 g/kg。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而苯甲酸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