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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部分餐饮业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5  

    在旅游点或景区就餐时若遭遇消费纠纷,不仅让人烦心,索赔程序也较复杂。近日,厦门环岛路沿线餐饮业本月起将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发生消费纠纷时,一经判定责任,先对游客的损失进行赔付,事后再进行调查处理违规的当事人。

  厦门环岛路沿线具有一定规模的酒店、餐馆共22家,每年接待外地普通游客约有20多万人。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实现全年旅游消费零投诉,在工商部门的倡导下,环岛路沿线的餐饮业率先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经商”活动。目前有九龙塘食府、天泉美食园、鲤鱼门餐饮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诚实守信文明经商承诺书”,并设立先行赔付资金,“假一罚十”,全力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这些餐饮企业每家预先交纳1万元,作为诚实经营保证金,已存入滨海消协分会专门开设的账户中。游客就餐受到侵权时,由该账户予以先行赔付,以不耽误游客的行程。(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