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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抽检4类食品 6批次不合格
文章来源:安徽省食药监  更新时间:2017/4/6 18:57:1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256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24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31批次,合格13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35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66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埇桥区亿尚购物中心经销的薯王粉条(生产日期/批号:2016/3/9),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62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全椒县汇景大酒店有限公司经销的中国滁州.天长市醉翁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醉翁亭酒(水醉)(生产日期/批号:2015/8/18),酒精度复检检出值为39.7%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复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安徽品涵贸易投资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经销的合肥佳良农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红糖(生产日期/批号:2016/3/1),不溶于水杂质检出值为546mg/kg。标准规定为≤120mg/k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长丰县朱巷镇百润发超市经销的姜汁红糖(生产日期/批号:2016/4/11),不溶于水杂质检出值为7990mg/kg。标准规定为≤120mg/k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潘集区泥河镇龙嘉生活购物中心经销的合肥瑞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土冰糖(生产日期/批号:2015/10/17),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35%。标准规定为≤0.12%。检验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凤阳县清塘爱佳食杂店经销的临泉天下水坊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3/22),亚硝酸盐复检检出值为0.012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