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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批次食品不合格 其中3批次肉制品大肠菌群超标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  更新时间:2017/1/16 16:09:02  

  1月12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61批次,其中合格656批次、不合格5批次,其中,3批次肉制品大肠菌群超标。

  2批次碧亮鸡精不合格

  据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均为嘉善碧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亮牌鸡精,分别为碧亮牌鸡精(规格200克/袋 生产日期2016-05-16),检出谷氨酸钠、总氮不合格;碧亮牌鸡精(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2016-08-27),检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氮不合格。

  据了解,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是鸡精成分的特征指标,其含量的高低可表示鲜味的程度指标。

  3批次肉制品大肠菌群超标

  抽检发现3批次肉制品大肠菌群超标,分别为:上海鑫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鸡(生产日期2016/10/12)、上海和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鸭边腿(生产日期2016/10/12)和盐水鹅(生产日期2016/10/13),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