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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卫生局发出警示浸泡食品不得销售食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16  

    10月16日讯15日下午,海口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向商家与市民发出警示,根据国家卫生标准,洪水浸泡食品及原料一律不得销售、使用,以防造成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海口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洪水期间,水淹食品由于长时间浸泡在污水中,病原微生物可以通过包装侵入食品内,或附着在食品包装上,极有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这些食品一旦销售,灾后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隐患极大。因此商家不得为挽回损失销售水淹食品和降价处理霉变、潮解和残次食品。密闭性较好而且未起开的罐装食品必须经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予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