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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质监局举报问题食品最高奖30万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9/22  

    为了使类似“毒奶粉”的事件在社会中无所遁形,昨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对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特别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市民一旦发现可拨打12365举报,质监部门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省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举报以下五种情形都属于奖励范围:(一)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二)生产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五)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的。一旦举报被查实,举报有功人员将可获得最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