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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酒店自制月饼无证不得外卖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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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临近,为了让消费者放心食用月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通知,要求超市、酒店没有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自制月饼不得出门外卖。
按照这一通知要求,超市生产的糕点(包括月饼)应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范围,在超市内生产,不经过包装或者简单包装,并在超市内销售的,可以不取得许可证;在超市内生产,用礼品盒进行包装或在超市外销售的,则必须取得许可证,否则按照无证生产进行查处。 对于酒店生产的月饼,不经过包装或者简单包装,并在酒店内食用的,属于餐饮行为,可以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酒店内生产,用礼品盒或用标有酒店标志的包装进行销售的,必须取得许可证,无证销售的,属于违法行为;若是酒店委托加工生产月饼的,被委托方要有许可证。 近年来,酒店、超市自制月饼促销活动不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之所以颁布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超市、酒店等场所生产销售月饼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