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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药监局通报饮料、食用油等4批次不合格食品 |
文章来源: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6/4/16 16: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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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4批次食品不合格被通报 本报讯(记者 郑伊琛)喜欢喝草莓味碳酸饮料的朋友要注意啦,西安市振兴饮料厂2015年9月2日生产的330ml低热量型碳酸饮料(草莓味)被检出添加糖精钠。昨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公布4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样品4批次为:陕西省西安市振兴饮料厂2015年9月2日生产的330ml低热量型碳酸饮料(草莓味)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糖精钠;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德东酒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6日生产的2.5L王彪店黄酒酒精度未达到标准要求;西安高合酒业有限公司2015年2月27日生产的500ml高合黄酒(传统型半甜型二级黄酒)总糖不合格;西安市周至县圣寿食用油加工厂2014年9月18日生产的圣寿牌3L/瓶圣寿牌食用油(压榨)过氧化值、酸值超标。 糖精钠是食品添加剂中甜味剂的一种。长期过度食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人群有影响。饮料中检出糖精钠,系超范围使用食品食品添加剂。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食药监局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安康等市食药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药监局要求西安、安康等市食药监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