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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食用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 |
文章来源:央广网 更新时间:2016/4/4 18: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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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从苏丹红到地沟油事件,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北大荒食用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苯并芘(bi三声)超标59%。 近段时间,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大荒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金豆有机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有机大豆油苯并芘检出值为15.9μg/kg(15.9微克每千克),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μg/kg)高出59%。 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金豆有机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食用油第一次被查出苯并芘超标。2015年7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第36号通告中称,检测出了11批次粮油食品不合格,该企业生产的“乐买家压榨大豆油”赫然在列。不合格原因也是苯并芘含量为21μg/kg,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超过10μg/kg)一倍多。 经济之声:苯并芘是一种什么样的物质?为什么会超标这么多? 潘圆:食品安全无小事,这200批对于我们这么大的市场来说实际上还是非常少的量,但是这家企业屡屡中标,屡屡被查出有问题,所以我就很关注对于查出问题的企业是如何进行惩处的。如果查了就是查了,或者只是罚了一点钱就结束了,这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讲不会产生很大的压力,同时对于我们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胡钢:如果这家生产者此前被查出过致癌物超标,并且过了一年以后仍旧存在这种情况,我认为首先应该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查清它是否是故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其次才是在行政监管上下功夫,例如全部召回已经销售出去的产品。同时,如果已经购买使用的消费者因此而遭受到身体上的损害,企业应该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此外,按照我们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企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它应该履行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经济之声: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并使用了这种油应该怎么办? 胡钢:一个基本的证据,例如相关的购物凭证就足够了。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众多的消费者,我建议按照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级以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可以代表广大的不特定的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 潘圆:其实这很难鉴定。首先,你需要知道出现问题的是哪一个批次。另外,你即便吃了也不知道它是哪一个批次的油。这可能要看你的身体有没有出现什么反应,但是吃一两次也很难判断出来。所以这在维权上可能比较困难,而且有很多细节是很难处理的。 胡钢:未来工商部门可以建立大的计算机平台,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这种网络平台进行登记,如果收集到的名单数量足够大,相关部门可以要求一个和该案件关系最为密切的省级消协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也可以征集相关的志愿律师承担这个责任。如果这只是民事诉讼,我们可以要求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如果你还有其他损失,按照我们的食品安全法,你还可以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此外,我们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恐怕也要做更多工作,消协的能力可以稍微弱一点,但是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更强,而且它的手段和经验都更为丰富,总之我们要从各种角度守好食品安全这道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