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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饮料产品抽检71.9%合格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8/14  

    夏季天气炎热,饮料是很好的解暑降温佳品。昨日,省质监局通报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饮料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1.9%。

  两批次产品糖精钠超标

  此次共对我省85户企业生产的89个批次的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实施了监督抽查,合格64个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1.9%。

  此次抽查中,有2个批次产品糖精钠超标。糖精钠属芳香族化合物(苯的衍生物),是无营养型的甜味剂,添加食品中可增加甜度、改善口味、增加人的食欲,如果长期过量食用糖精钠超标的食品会刺激消化道黏膜,影响一些消化酶的功能,增加肾脏负担,对人体有害。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和果(蔬)汁饮料的糖精钠添加量不得超过0.15g/kg。此次抽查糖精钠最高检出值为0.22g/kg,是标准限定值的1.5倍。此外,有的企业不熟悉食品标签相关规定,标签标注不规范,抽查中有2个批次产品的标签不合格。

  菌落总数超标740倍

  此次对省内9个市州67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67个批次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桶装饮用水抽查了40户40个批次,合格28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1个百分点;瓶装饮用水抽查了27户27个批次,合格16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9.3%。

  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此次抽查中,有18个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最高检出值为37000cfu/ml,是标准限定值(≤50cfu/ml)的740倍;有4个批次产品的酵母超标;有3个批次产品的大肠菌群超标。(记者 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