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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庆元香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后实施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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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修订后的《庆元香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近日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新《办法》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庆元香菇地理标志产品的规范和保护,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庆元香菇的出口,推动庆元香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庆元县是农业部命名的“香菇之乡”,是中国最大的食用菌生产和销售的集散地。2002年庆元香菇取得原产地域产品称号之后,市质监局随即起草了《庆元香菇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并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对丽水市食用菌产业的整体提升,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的废止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实施以及国际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出现的新变化,原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新的《庆元香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对行政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对庆元香菇的生产、销售和标志的使用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