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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监局发布灾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文章来源:四川质量报  更新时间:2008/5/23  

    5月20日,四川省质监局发布灾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该保障方案除特别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检测服务对在灾区开展食品安全服务工作外,还要求各市、州质监局立即深入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对因地震受损不能正常生产的企业要指导、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对检验能力受损的企业,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有条件的质监局应派出现场检测人员及调用现场检测设备,免费为企业提供服务,保证产品质量。

  保障方案要求,绵阳、德阳、阿坝、成都、广元等受灾地区质监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食品集中区的食品监管。同时,灾区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检查糕点、饼干、罐头、方便面、瓶装水等救灾食品的名称、生产厂名、生产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等,对过期、未标生产日期、严重破损的以及发生霉变,有酸、馊、哈、臭等怪味的食品坚决不能向受灾居民发放;各级质监部门还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库存产品进行清理,避免过期。

  此外,各质监局要尽快查明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的种类、产能、产品销售去向、质量控制手段等相关信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尽量在当地灾区进行销售或配送,尽量减少中转配送环节。对恢复生产的食品企业,当地质监部门应根据需要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驻厂监管,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特别要对现在灾区急需的米、面、饮用水、方便食品、肉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密切关注,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产品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