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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期牛奶变味 消费者终获十倍赔偿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8/24  

  张先生8月份在锦州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红枣牛奶,未料打开其中一袋奶喝了几口,却发觉味苦,喝后就觉着肚子不舒服。他找经销商协商,双方却未能达到一致意见,张先生便将对方投诉到了锦州市消协。经消协多次调解,到8月11日,经销商终于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张先生获得了所购一箱牛奶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牛奶未到保质期变了味
  据锦州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张先生8月7日在市内一家超市购买了促销的某品牌红枣牛奶一箱,共花了10.8元钱。买回家两天后,晚上他拿出一袋喝了几口,发现牛奶味苦,喝后就感觉肚子不舒服,挺了一宿,8月10日就找商家解决。经销商说,可以给他换一袋牛奶。但张先生不同意,他认为变味的奶有损消费者身体健康。对方又提出可给他5袋牛奶,仍遭到张先生的拒绝。心中感到不平衡的张先生于是到锦州市消协进行投诉。
  按一箱牛奶价款十倍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联系商家核查情况。经销商表示,在该牛奶袋的包装上有说明,因运输、保管出现胀袋、针孔停止食用,可换货。对此,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即使在奶包装上有这样的标注,并不能减轻或排除生产者、经营者对出现问题奶应承担的责任。消费者所购牛奶没到保质期就出现了变味的情况,经销商不能排除责任,有可能在运输、保管、销售过程中某一环节有问题,但已经无从考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如果产品质量是生产者的原因造成的,经营者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经消协多次调解,经销商终于向消费者支付了一箱牛奶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买快到期促销牛奶应谨慎
  消协提醒,一般商家在牛奶快到保质期前都会优惠促销或打特价牌,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促销牛奶时一定要谨慎。由于牛奶的贮存对温度、环境有一定要求,即使未到保质期的牛奶也可能出现变质情况。接近保质期的特价奶,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一次购买太多。买回家后,要尽快食用。食用中如发现变味、变质等问题,要及时与经销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消协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