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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有异物索赔三万六 当事人否认天价索赔 |
文章来源:消费指导 更新时间:20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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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中发现异物,索赔额竟然高达36000元?昨日,炜哥在荷塘区采访一起啤酒投诉时,啤酒经销商指称投诉人索赔损失时“狮子大开口”。
荷塘区富家垅小区湘中香味夜宵店的王老板称,7月6日晚上,有客人到他店里吃夜宵时,点了燕京啤酒。但当客人准备喝酒时,发现其中一瓶啤酒中有杂物。客人为此拒绝消费燕京啤酒,并拒绝买单。“我不仅损失了100多元的单,还因为所分销的啤酒有杂物,客人不愿意到我店里来消费了,让我的店子蒙受了名誉损失。” 据了解,“湘中食味”的王老板是燕京啤酒的分销商之一,他与燕京啤酒湖南营销中心依依批发店签订有分销合同。王老板说:“我找了依依批发店余老板,他派人来看了,我要求获得赔偿,但双方协调没有结果。” 炜哥看到,王老板所出示的一瓶问题啤酒,摇晃时确实可见飘浮有黑色异物。 昨日,燕京啤酒湖南营销中心依依批发店余老板称,夜宵店王老板索赔时狮子大开口,竟要求赔偿损失36000元。“对方电话告知我后,我便到了现场,我愿意按一赔十的比例进行赔偿,并赔偿他因此造成的跑单损失,但对方的要求太高了,我不可能答应……” 昨日下午,炜哥就余老板的说法向王老板求证,但王老板否认自己提出过要赔36000元。 市工商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许辉英称:分销商可以向经销商索赔,但索赔金额应以其损失为限度,至于名誉损失,应出示名誉受损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