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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里买到过期食品 李女士获十倍赔偿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5/10  

   从商场里会买到过保质期的食品?银川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种蹊跷事。5月6日,李女士拨打新闻热线,称她在自家附近的一大型商场中买到了过期面包,有关部门应该查一查这种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恶劣经营行为。

    据李女士称,5月1日,她在光华家园附近某商场购买了两袋统味大排包,当天和家人出去游玩时吃掉了一袋。第二天,她和家人吃早餐时又吃掉了剩下一袋中的三个面包,顺便看包装袋时却发现,上面的生产日期竟标注为2010年4月2日,而该面包保质期是第一、四季度8天,二、三季度6天。

    记者随即和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消协取得联系,并随同消协工作人员来到李女士投诉的商场。该商场有关负责人就商场卖出过期食品作出解释,是生产厂家工作人员疏忽,标注错了日期,上面的日期应该是2010年4月28日,实际上该食品并没过期,若过期,面包会出现霉点,或者变干变硬。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该商场同意以李女士所购货品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并表示引以为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记者 张晓芳)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