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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霉月饼获10倍赔偿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9/20  

    市场报讯 在超市内购回一盒月饼,上面标注是9月14日生产的,仅过3天就出现发霉变质的现象,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省城何先生的身上。9月18日下午,合肥市工商局12315中心责令销售方支付何先生高于价款10倍的赔偿。

  月饼刚生产3天就发霉?

  9月17日,省城何先生在一家超市选购食品,他看到超市内一家现做现卖的糕点作坊正在销售月饼,当场花了11元钱买了一盒回家准备食用。谁知,当他打开包装盒一看,内装的月饼竟已经发霉了。更令其奇怪的是,盒内其余4块月饼也全部长上了霉。

  何先生在月饼外包装盒的盒底位置找到了商品信息,上面清楚地印着:生产日期为9月14日,保质期是40天。“生产才3天时间就发霉了?”有些疑惑的何先生向合肥市工商局12315中心进行了投诉。

  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何先生带来的霉变月饼。工作人员透过食品小包装袋,注意到袋内的月饼确实已经长了霉。他们同时发现,这盒月饼竟无厂名、厂址,也没有产品合格证,真是名副其实的“三无”月饼。

  消费者获得十倍赔偿

  9月18日,工商人员和何先生找到超市内的糕点作坊,并对现场销售的月饼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发现,糕点作坊是个小型生产加工点,其外面摆放着多款自制的月饼,有散称、盒装月饼等,品种比较丰富。不过,一些盒装月饼标注的生产日期实在“不敢恭维”,有的墨迹十分模糊,让消费者很难识别,有的干脆就没打上生产日期。

  执法人员随后找到该超市负责人,说明发霉月饼的具体情况,同时出示当事人的购物发票。12315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超市方为何先生支付高于价款10倍的赔偿。为进一步了解超市现做月饼的质量问题,12315中心还联系了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取样、抽检。执法人员表示,待抽检化验等程序完成后,将及时公布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