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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变“药酒”未开封燕京啤酒瓶内出现空药板
文章来源:沈阳晚报  更新时间:2009/7/8  



 藏身酒瓶内的空药板

  据田先生介绍,不久前他在沈北新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请了几个要好的朋友来家“燎锅底”,并在附近一家超市中买了一箱燕京啤酒。

  酒过三巡酣意正浓之时,一位眼尖的朋友看到一瓶正要开启的啤酒里有明显异物。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空药板。“当时有个朋友就恶心得吐了,本来喜庆愉快的活动弄得不欢而散。”田先生说。

  记者看到,田先生所购买的啤酒是燕京啤酒沈阳分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9日,保质期为360天。瓶盖没有开过封的痕迹,但是酒瓶内却有一空药板,药板中可存放10片药,但药板中已无药,药板来源不详。

  协商没结果

  “事情发生后,我们同燕京啤酒沈阳分公司销售处取得了联系,该处派一名马姓工作人员来鉴别。看过瓶子、商标、批号后,该工作人员表示,这酒确实是他们公司生产的,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可赔偿一箱啤酒。”田先生表示,对于商家的这一做法,他认为不妥。

  昨日,记者同燕京啤酒沈阳分公司售后服务部门取得联系。一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从外观来看,该酒是其公司所生产,但是现在造假的技术比较先进,所以他们也不能肯定该酒的真假,希望能够将酒取回,进行测验再做决断。王先生解释,该公司对啤酒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检查,采用的是进口机器。这种机器可通过激光对酒瓶的每个点位扫描,如有异物应当第一时间发现。而对于为什么酒内会出现空药板,他颇为无奈。不过王先生表示,他们非常重视此事,将会与消费者积极地沟通,协调解决好此事。

  消费者可起诉

  辽宁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赵志义律师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厂商、供货商给予更换。至于是否赔偿、赔偿金数额多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他建议消费者,如果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向质量检测部门反映,或向消协投诉。除了对应商品赔偿外,根据具体的情况,消费者有权提出如精神等其他方面的经济赔偿要求,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还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报记者 吴妍焱摄影 李双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