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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鱿鱼丝含二氧化硫 经销商被处十倍罚款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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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政府联合食品安全检查组在对天津批发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通过检测,发现龙口三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鱿鱼丝中含有二氧化硫。通过经销商通知厂家以后,该生产厂家曾一口否认食品存在问题,直至吉林市产品质量检查部门拿出食品检测报告后,该厂才给予默认。 6月29日,天津街工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认定经销商已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除没收剩余鱿鱼丝和违法所得外,对经销商处以十倍罚款。 29日,吉林市天津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称,这是他们面临最尴尬的问题。据天津街工商所严传英所长介绍,对可疑产品进行检测,需要财力支撑。送检一个批次的样品需要2000块钱。为几元、十几元钱的食品,掏2000余元的检测费,很多工商所都觉得吃不消。即使送检,往往只能检测一个批次的产品,但是不等于说别的产品批次没有问题。无钱检测,成为工商执法中最尴尬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