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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盈盈问题虾味条10倍赔偿消费者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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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当事双方的协商,喜盈盈最终答应以10倍价格赔偿购买到问题产品的消费者。
6月2日下午,孙先生告诉糖酒快讯工作人员,喜盈盈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已主动联系过他。经过双方的协商以及喜盈盈的致歉,孙先生最终接受喜盈盈赔付他当初购买虾条时所支付款项的10倍赔偿金。 “其实,我家不差这几个钱,我主要是希望他们承诺生产产品合格。”虽得到了赔偿,但孙先生对此仍感无奈。他表示,食品无小事,产品形象固然重要但也得建立在优质优量的前提下,不然三鹿或是红牛就不会曝出质量问题了,而与此同时,国内不健全的法律体制,也增大了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的难度系数。 不过,6月1日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却为遭遇问题食品而又索赔无门的消费者带来了福音。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廖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