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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案周五宣判 田文华或免死刑
文章来源:来源国际金融报  更新时间:2009/1/15  

  据有关媒体报道,引发全国乳业危机的三鹿奶粉系列案件有望于1月16日(本周五)一审宣判,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及其他高管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而由三鹿奶粉案引发的民事赔偿仍存在很大争议。

    德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张兴宽对记者说:“按照目前检方指控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田文华可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不过实际会判多少年尚不确定。”

    根据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罚最高为“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去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当天庭审共持续了14个小时。除了即将宣判的刑事责任,三鹿及田文华还将面临着民事赔偿诉讼,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对追究其民事责任立案。

    “从今年10月开始接受各地三鹿奶粉受害者的授权委托以来,我们已经收到了200多份授权委托书,但是大部分受害家庭对赔偿金额并不满意。”受害方律师团成员许志永说。

    作为受害方代理律师的张兴宽也向记者表示,“在我代理的十几宗三鹿奶粉受害者案件中,一起死亡案例已获20万元赔偿”。按照一份初步赔偿方案,三鹿对死亡患儿赔偿20万元,重症患儿赔偿3万元,一般患儿赔偿2000元。

    去年12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三鹿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就在三鹿申请破产的第二天,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师呼吁,尽快在政府的统筹主导下,建立全国性奶粉受害者赔偿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决本次毒奶事件受害者赔偿及善后事宜。

    据了解,三鹿破产首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月12日召开。在债权人会议上将审核债权人,清算债务人资产。在清偿过程中,首先清偿的是破产本身产生的费用,之后清偿职工工资保险和国家税费,最后清偿普通债权人。(记者 李画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