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沃尔玛买来变质火腿肠 消费者获赔偿1500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15  

    近日,哈尔滨市民高女士在南岗区沃尔玛中山店购买了一捆火腿肠,当晚回家食用后便出现严重的腹泻症状,后经医生诊断:为食用变质食物所致。事后,高女士发现原来是自己食用的火腿肠发生了变质,便将此事投诉到南岗区消费者协会。经过调解,商家赔付高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500元。

   据高女士的丈夫杜先生介绍,他和妻子于9月19日在沃尔玛中山店购买了很多食品,其中有一捆8元钱的金锣牌火腿肠,晚饭食用后妻子便出现严重的腹泻症状,夫妻二人随即找到商场。接着,商场方面派出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省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诊断为:食用变质食物所致。当时,商场的工作人员只垫付了一半的医疗费用就不管了。次日,当事人再次到医大四院继续治疗,并通过电话找到火腿肠厂家,但始终没人出面处理此事。9月22日,高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南岗区消协,并出示了三根包装批号为7月和8月刚刚生产的,实质却已经变质的火腿肠。

  近日,南岗消协进行了两次调解。最终,沃尔玛中山店针对金锣火腿肠变质引发的纠纷,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付了1000元医疗费和交通费,另外附加500元的误工费、营养费和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