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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高屋影响采光 农民替蔬菜讨阳光获赔3万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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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家菜地里的蔬菜,受隔壁一公司的高大房屋影响减产后,菜农王先生将对方告上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王先生3万元经济损失。 据王先生介绍,他承包的菜地与顺义一公司是邻居。2006年6月,该公司建起了一栋面积为500多平方米的平房。以前,他的菜地南侧一直采光很好,现被告建的房屋又高又大,秋冬季长期遮住了菜地阳光,春季也不能及时解冻,经济上损失很大。 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自己10万余元各种损失。 法庭审理时,该公司不同意赔偿,辩称王先生没有提供遮荫地面积的计算方法,也没有证据证明不能解冻的原因是被告造成的,只同意一次性补偿1000元。 近日,法院认定,根据农业常识可以知道,建筑物的阻挡会造成建筑物背阴面的土地较它处土地解冻慢。该公司应赔偿王先生相应的3万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