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存酒所有权归消费者,酒吧无权自行处理存酒,酒吧存酒单属于霸王合同
春节前,市民何小姐在成都某酒吧购买了一瓶芝华士,当时只喝了三分之一,何小姐便将酒存在了酒吧。近日,何小姐再去该酒吧时却被告知,由于超过储存期限两天,不能再提酒消费了。酒吧是否有权处理消费者买下的酒呢?对此,律师表示,即使超过储存期限,酒吧也无权处理属于消费者的存酒。
遭遇:存酒超过期限不能提取
和何小姐一样,不少市民在KTV和酒吧消费时,虽然可以把没喝完的酒带回家,但冲着酒吧的环境,几乎都选择把酒存在酒吧,待下次消费时提取。一是节约,二是方便,下次来玩还可以继续喝。但大多数人一忙就会忘记存酒期限。而几乎所有酒吧都有类似规定,存酒只保存一个月,而且消费者也在存酒单上签了字。所以即使产生争辩,白纸黑字的存酒单也让许多消费者哑口无言。
酒吧:替顾客保管需要一定成本
记者走访成都多家酒吧发现,各酒吧的存酒规定大同小异,啤酒一般存放15天,洋酒、红酒可存放一个月左右,“逾期酒吧自行处理”都标注在存酒单上。有的酒吧还表示,由于开了封的红酒容易变味,一般不接受保存。
为什么存酒有期限呢?某酒吧工作人员廖先生表示,主要因为存酒时间长了会变质,而且存酒占用了酒吧放酒的空间,会产生一定成本,因此几乎所有的酒吧都有期限规定。
律师:所有权不因日期而转移
酒吧是否有权自行处理消费者存放的酒呢?对此,四川歉益律师事务所任礼强表示,买酒时消费者已经付了钱,酒的所有权就归属消费者了,所有权并不因时间长短而转移,酒吧对存酒仅有保管权,并无权自行处理。所以,存酒单属于酒吧经营者自行制定的“霸王合同”。据介绍,重庆曾有过类似案例,消费者状告酒吧,最终消费者获胜。
对于存酒产生的费用,律师建议,存酒超期,酒吧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超期就没收所有权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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