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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为农民工维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3/15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邹城市人口计生局结合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开展了一系列便民维权措施。
    一是建立责任人定期联系制度。明确包片村(居)两委干部为流出人员的管理责任人和联系人,定期与流出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去向和婚育动态,跟踪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二是实施“留守家庭服务工程”。镇村计生服务人员定期入户随访留守家庭,了解生活情况,及时排忧解难;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法规,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人口信息网站,设置咨询投诉专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坚持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制度。切实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现居住地管理,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自觉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