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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里面有飞虫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读者伊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在一未开封的罐头内,发现两块异物:有一只翅膀的飞虫和另一只翅膀。

  有异物的罐头是一玻璃瓶装水果什锦罐头,未开封。在瓶底部,记者看到一大一小两块异物,呈灰黑色,大的有小拇手指甲大小。大块异物像一只飞虫,小的像一只翅膀。王先生说,3月13日,他在市中心区一家超市买了4瓶这种罐头,回家给孩子吃。15日,只剩下这一瓶时,发现瓶内有异物,随后他按商标上的电话号码给厂家打电话,厂家同意赔偿,但举重若轻的态度让人很不理解。

  在罐头瓶的商标上,记者看到生产厂家为大连庄河食品有限公司,品名为红园什锦水果罐头。记者拨通了厂家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自称为公司总经理的男士对记者说:厂方已经知道此事,可赔偿消费者罐头价格的3至10倍款额,并对消费者说抱歉,罐头中出现异物这样的事情是每个厂家都不可避免的。至于如何赔款,厂方还没有确定。

  随后,记者来到伊春市消费者协会。市消协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厂家应赔偿消费者最高原物价格10倍的款额,并对事件做出说明。同时,经营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