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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超市买回的燕麦片竟是过期产品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7  

    武进网讯(记者 韩红军)消费者吴女士在雪堰镇一家超市以40元的价格购买了2袋奇常牌大豆核桃燕麦片,在食用时发现生产日期是2009年3月6日,保质期为1年,已是过期食品。

    吴女士找到超市要求退一赔十,商家只肯退货,协商未果,于是吴女士向雪堰消协投诉。吴女士说,由于该超市是当地比较大的超市,认为超市赢得顾客的基础应该是商品质量有保证,让消费者放心购物,所以他经常在该超市购物,并且平时购物后,基本上不怎么看商品保质期,没想到这次无意中竟发现购买的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超市把过期的食品继续上架销售,这种做法很不负责任。

    受理投诉后,雪堰消协工作人员找到该超市负责人,指出吴女士的请求理由正当、依据充分。超市的负责人也承认之前没能和吴女士好好协商解决,出了这样的事情是由于超市工作失误造成的,对过期食品没能做到及时下架处理,并当场给吴女士道歉,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调解,该超市退回吴女士购买大豆核桃燕麦片的价款40元并赔偿吴女士300元,吴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消协工作人员同时提醒,食品销售单位要定期、及时清理过期食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食品是否过期以避免损害身体健康。